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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聚焦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发布时间:2023-12-04 17:25:27

省政协委员聚焦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来源:海南日报

省政协委员聚焦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以制度集成创新释放企业科创动能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事关海南自贸港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事关海南高质量发展。“我们要想方设法让企业成为产业创新升级的核心贡献者和受益者。”今年以来,省政协委员、海南苏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胜围绕“进一步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主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并积极建言。 

曾胜先后跟随省政协调研组赴安徽,以及海口、三亚、儋州等省内市县,深入企业、园区现场调研企业科技创新现状,他还与省直多个部门相关负责人通过座谈会和深度访谈的形式,梳理我省企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学习先进经验。

“在安徽,科技创新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叫‘栽树工程’。抓科技创新,既要有久久为功的韧劲,又要善于选种培植,打造出‘乔木’参天、‘灌木’茁壮、‘苗木’葱郁的创新生态。”在安徽调研过程中,曾胜感受到当地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通过着力破除制约科技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层次障碍,创造了良好科研创新环境。”

海南科技创新产业初步聚集,企业科技创新总体趋好,但也要解决好企业科技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曾胜在调研中发现,我省一些企业科技创新决策主体地位、研发投入主体地位不强,相关部门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投融资支持力度不够,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效应不明显,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尚未形成。

应如何破题?曾胜建议,“跳出科技抓科技”,把企业科技创新作为主战场,以政策为抓手,通过制度集成创新引导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围绕产业链协同布局,围绕企业如何成为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研发投入的主体、创新活动的主体、成果应用的主体,加大有利于“企业主导”的系统性、整合式、全链条的制度支持力度。

在强化企业科研组织的主体地位方面,曾胜认为,要扩大高新技术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中企业项目数和资金规模,制定贯穿科技、工业、农业、药监等各部门和产业园区的系统化鼓励企业创新政策体系。

在搭建省市政府科技创新专业投融资平台方面,他建议,借鉴安徽成功经验,对符合规划的有潜力的民营科技创新企业,政府可以采取直接投资、非控股的合资方式对企业给予“早期营养”,待企业成长产生税收以后,政府再从民营企业逐步撤出资金,在现有企业科研成果“事后奖励”机制的基础上,实现对企业科技创新“事中助力”。

曾胜介绍,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的海南苏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是一家由瑞士海归博士团队共同创立的高科技医疗企业。得益于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在两年间共吸引到6位海归博士。

在企业创新人才支持方面,曾胜建议创新服务产业发展,组建海南省产业人才集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池。在国内产业人才集聚中心城市合作共建产业飞地园区,就近吸引更多高水平人才以多种方式为海南企业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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