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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08:56:49

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及时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在海南生产经营的小微型工业企业;

(二)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

(三)申报单位于2022年首次升规纳入海南省统计(在2022年2月月度或2022年年度,以“规下升规上”类型申报入库的工业企业),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正常联网直报统计数据。

二、奖励标准

对首次升规纳入海南省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表(在“海易兑”系统填写下载盖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司章);

(二)2022年年度联网直报统计报表中的“财务状况”表或“成本费用”表(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下载);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税务机关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五)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在“海易兑”系统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除了在“海易兑”系统填写的资料,其它资料转成PDF格式后上传“海易兑”系统。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在“海易兑”系统中填写上传申报材料;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支持的单位;

(三)审核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宣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于6月5前在系统中进行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与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不能重复享受,请勿重复申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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